簡介

方志在史籍中的地位及功用
 
方志者即地方之歷史也,其內容包含; 地理沿革、職官建置、歷史人物、古跡文獻、經濟物產、風俗藝術等,方志內容廣泛,取材來自檔案、函紮、碑碣,可資信實, 是該地方的百科全書,社會發展的綜錄。中國的土地大、人口多,山川氣候不同,容易形成地方特色,只憑少數人編纂的國史,顯然不能含蓋各地的社會全盤現象,地方誌隨時代演進成為必然的需求,這便是我們要從事重印發行方志的緣由。

方志自明代提倡編纂,清代遍及全國已然昌盛,早年館庫所收的方志,皆有特定的水準,在當時政府的通令鼓勵下,各地主纂者,莫不兢兢業業,徵集史料,皆屬可資信實,且不限於官府的藏本。據朱士嘉統計,清代編成的地方誌1958年統計總數為七、二六二種,比起正史,卷帙浩繁,這歷史文獻為尚待開發的山林,可發掘的寶藏。謂「以校正史,則正史顯其粗疏」,地方誌在數量和內容方面已然成為史籍中的要角。

明清以來,方志成為地方官參照施政的要覽,依據方志便能瞭解該地大部分情況,提供歷史研究的詳實資料,從多種方志去探求同一題目效果顯著,乾隆四庫全書把方志列入史部的地理目,方志可朔自隋煬帝詔令天下各郡上呈當地之風俗習慣及地圖,唐代令各郡每三年呈報人口一次,宋代又令閏月的年份要編圖經上呈朝廷,志書已增列人物藝文項目,但遺存的很少,元代、明代創編一統志,因而徵求各省志書,方志的型態漸成一格,清代大盛,民國繼續修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