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利关系判例集

喜多末吉编辑 台湾水利协会发行 昭和11(1936)年 定价台币 1,4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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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在清代缺乏水利制度的法规,日治后陆续公布「公共埤圳规则」、「官设埤圳规则」、「水利组合令」等法令,逐渐建立公共性水利思想,但各法律之间仍有相互抵触及疑义。由于水利法令的不完备,为争夺水权引起流血惨事时有所闻。在欠缺统一性法令的情况下,判例或旧惯即成为维护水利秩序的重要依据。本书作者长年从事台南州水利行政的工作,极力搜集日本帝国各地的水利相关判例,作为掌管水利事务者的参考。他从《司法行政判例汇报》、《法律学说判例总览》、《有关水之学说判例实例总览》、《台湾总督府高等法院判例集》等书籍中,摘录相关判例,整理排比,编纂成本书。所录者系集日本帝国各处之判例,因此,本书不论是研究日治时期台湾或日本帝国各地之水利法令,皆值得参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