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院解释例全文、大理院判决例全书

郭卫编辑 据民国20年刊本重印 3册 定价台币 9,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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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理院解释例全文:
民国元年,北京政府成立。改组逊清大理院,置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,并操统一解释法律之权,以迄于民国十六年。此一时期中,北京政府辖下各级法院,于民刑事件之疑义滋多,大理院每不惮长篇累牍,论述学理,引证事实,详予解释。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后,大理院改组为最高法院。然历年所为解释例,除与现行法令抵触者外,部份仍予沿用。其意盖以法学之研究,惟理是求,鉴往知来,但本舍短从长之义,并无古今中外之分,法界人土郭元觉识此,乃穷耕历年北京政府公报,尽撷大理院解释例文,于往返公文四千余篇中。得例二千零十二条,辑为两册付梓,以为当世法家参考,原书于民国十九年六月出版。

大理院判决例全书:
前书编辑人郭君以「大理院解释例」虽经辑就,而该院历年判例未予整理,不无厥失。乃据北京政府大理院编印之「判例要旨汇览」正、续集。并遍搜北京政府时代有无条文可据之判例。删繁补阙,辑为一书,首尾具备。尽收北京政府大理院十余年判决实例,完整无缺。内中以民法、商法、暂行刑律、民刑诉讼条例、法院编制法等判决例份量最多。是书于民国二十年六月出版。本社以上述「大理院解释例全文」、「大理院判决例全书」虽属北京政府司法典籍,然就法学研究观点言.并不失其参考价值,故予重印,以为法学研究参考资料。为便于检查,本社并添印「大理院解释例全文」「大理院判决例全书」检查表一种.一并附于书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