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案汇览

清.鲍书芸、祝庆祖等辑 据光绪12年刊本重印 11册 定价台币 17,2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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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清律例节经增补修纂,其用在随时随事比附变通,尽其律例之用。清代刑名汇于刑部,各案均加核议,遇有可疑必援彼证此,毫厘律例之用,期尽情与法兼顾。是书辑历年成案,分门别类,按照清律例门类编次。全书胪陈案以为依据,征说帖以为要归。一切谨按通行,无不具备。是书首列赦款章程,共后按卷分列门类。使用材料为二: 1) 乾隆四十九年至道光十三年刑部说帖,共收二千八百余件; 2) 嘉庆十八年至道光三年成案,共收一千四百余件; 3) 乾隆元年至道光十三年通行,共收六百余件; 4) 刑部自行存记五百余件; 5) 道光九年至十四年邸钞二百余件; 余撷坊本所见记、平反要、驳案汇钞、驳案新编汇所入各案五十余件。其续增部份,所收多为道光中说帖、成案、通行、邸钞、奉堂交馆案、例无专条案、共计一千六百七十余件。另新增刑案汇览,则收道光廿二年至光绪十一年间: 一) 历年部颁新订专条及随时变通酌办通行章程; 二) 邸钞及名臣奏议随笔之有关材料; 三)军兴后之特殊成案;以及戊午顺天科场案等。是辑合初续及新增为一书,不惟阅读称便,仰且有前后校查比较之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