钦定工部则例

翁同龢等纂 据光绪10年工部刻本重印 1册 定价台币 4,4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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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书据清嘉庆十八年 (1813)刊本,依社会形势之变迁,规制之沿革,旧例或有裁撤增删,新案与旧例不符则改例从案或另纂新条,于光绪十年(1884年)刊行,都120 卷。雍正九年,工部奏准并详定工程作法及物料价值,编篡条例,辑成工程作法七十四卷,内庭工程作法八卷、简明作法二卷、物料价值四卷,俱校刊颁行。乾隆十三年工部奏准纂辑工部即例五十卷,乾隆三十三年复有物料价值则例之纂,工部作业乃有所遵循。 乾隆五十八年工部奏准续纂,要分六门及通例,于嘉庆四年刊行,嘉庆十七年再为续纂。光绪十年翁同龢主工部,奏准续修,尽收嘉庆十七年后之谕旨、条奏及随时办理章程。 本刻本工部四司,其中管缮司二十卷含坛庙、宫殿、城垣、公廨、营房、物料、保固等。虞衡司十卷含钱法军需、杂料。都水司五十三卷含河工、海塘、水利、江防、船政、关税等。屯田司十卷含陵寝、坟莹、薪炭等。另制造库、通例等二十三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