钦定吏部则例

清吏部刊本 据光绪12年刊本重印 2册 定价台币 7,0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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吏部则例于雍正十二年经律例馆修辑告竣。乾隆三年御史陈豫朋条奏重修。翌年吏部奉旨详加纂辑,七年成书。全书共分五部: 一)满官品级考; 二) 汉官级考; 三 铨选满官; 四) 铨选汉官; 五) 处分则例。自后照十年重修向例,乃有乾隆五十五年及道光二十三年诸年纂辑。光绪十二年吏部复议重修,本书部光绪十二年例则之一部。其内容为公式、降罚、升选、举劾、赴任、离任、本章、印信、限期、归旗、事故、旷职、营私、书役、仓场等十五目。原书共五十二卷。